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产科教融合、加强校地企合作过程管理,根据校党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和《黄淮学院合作发展联盟管理办法(修订)》(院文〔2022〕260号)、《黄淮学院校企合作共建校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院文〔2022〕311号)文件要求,现对各二级学院校地企合作协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3月1日-4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经校企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审批已满两年的合作发展联盟协议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实施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合作单位资质。合作单位是否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是否具有良好社会信用,是否存在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不良借贷等行为;合作单位主营业务是否与合作项目的专业领域相匹配;是否具备履行项目协议内容相应的场地、资金、制度、人员等方面条件和能力。详见附表1。
(二)合作协议内容。合作协议是否由双方通过平等协商,按程序规范签订;项目是否符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具有实质性合作内容,是否明确规定合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形式、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必要事项;是否超期限合作;是否存在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另立名目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条款,以及其他损害学生、教师、学校等合法权益的内容。详见附表2。
(三)协议实施情况。合作单位协议期内接收实践教学、实习实训、现场观摩见习或指导毕业设计的学生数量,接收毕业生就业数量,接收双师型教师培养数量,受聘兼职教师数量;合作单位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订单式人才培养、技能大赛等情况;参与教材、课程资源开发等情况;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情况;参与产业学院、省级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等情况;合作双方开展技术联合攻关、横向科研项目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合作获奖等情况;协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损害学生、教师、学校等合法权益的情况。详见附表3。
(四)产业产教融合战略联盟建设情况。智能制造、新能源、建筑、农产品加工等4个产业产教融合战略联盟成立及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联盟章程、组织架构、活动开展、合作成果等材料。
四、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3月1日-15日)
各二级学院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实事求是开展自查,总结合作经验和成绩,排查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形成自查报告,报告不少于1000字,并将自查情况(附表1-3和自查报告)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于3月15日前上交到综合楼4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qhzc@huanghuai.edu.cn。支撑材料,学院存档备查。联系人:房老师,电话:2853929。
(二)学校检查(3月16日-4月16日)
校企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到各二级学院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座谈、走访合作单位等方式开展实地检查。
(三)总结改进(4月17日-4月30日)
1.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汇总整理后,及时向二级学院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各学院需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报给校企合作与校友工作处,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校企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校地企合作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1.检查内容清单及说明.docx
校企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