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人函〔2024〕346号)精神,现就我校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二)“全国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的推荐人选,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学校校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全国模范教师”。
(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管理人员、行政部门干部。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名额: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含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
三、评选条件
各表彰类型评选条件参见《河南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方案》(附件1)。
四、推荐材料及有关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6月13日10:00前,将《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推荐审批表》(附件3)、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及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307室)。《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支撑材料均一式一份,《推荐审批表》一式五份,纸质版均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推荐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huanghuai.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96-2853066
人事处
2024年6月11日
附件:1.河南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