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周(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大学生“劳动教育周(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我校开展劳动教育周时间为5月6日-12日,5月为劳动教育月。
二、活动主题
践行劳动教育 助力乡村振兴
三、活动安排
1.各教学单位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和集体劳动。
2.可利用教研、专题会等形式,集中学习国家和我省劳动教育政策文件精神,研讨本学院劳动教育课程改革等。
3.可组织学生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参加生产劳动体验,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的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紧扣主题, 精心设计,根据省教育厅、我校劳动教育周(月)活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开展具体劳动实践活动,确保劳动教育实践科学高效、安全顺利进行。要把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周(月)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长效机制。
(二)规范宣传展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劳动教育的政策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必须符合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以劳动技能演示、现场操作制作、实物展示等为载体,积极展现劳动教育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向学校、家长和社会传播劳动教育正能量。5月11日-12日为各教学单位在北区孔子石前集中宣传展示时间。
(三)开展总结交流。各教学单位,尤其是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等,要定期对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劳动教育的文件要求,就劳动教育落实情况和工作举措进行总结交流和专题谋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座谈,找短板、补弱项,夯实工作基础。通过劳动教育周(月)活动,创新劳动教育形式和课程改革,规范劳动教学管理。
各教学单位对劳动教育周(月)活动及时进行总结,主要内 容包括活动部署落实情况、采取的措施、树立和宣传表扬的先进 典型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内容,请于5月13日前具有代表性、独特性、可操作性的劳动教育周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报教务处,教务处将进行网页宣传展示,学校将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17698775058。
电子邮箱:381759207@qq.com
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