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中共驻马店市委宣传部、驻马店市司法局相关活动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爱国主义教育法线上答题活动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体悟法治力量,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29日—31日
(三)参与人员
全校师生
(四)答题方式
1.题库总数60道题,每次进入随机抽取10道题,答题时间限制为5分钟,每天有2次答题机会。
2.在“大象新闻”APP首页搜索“驻马店市爱国主义教育法线上答题”,点击进入参与答题,答题成功之后领取证书。
3.扫描下方活动二维码,点击进入答题页面进行答题,答题成功之后领取证书。
(五)奖项设置
答题分数每天可累计,在活动结束时市司法局按照分数排名评出前20名个人和前10名单位,将颁发荣誉证书。(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用时短者排列靠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5日
(二)参与人员
全校师生
(三)活动方式
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线上或线下学习方式。例如:
1.负责各楼宇电子屏的学院(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字幕宣传;
2.各单位可制作宣传展板、条幅等;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利用理论学习或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开展活动;
4.学生社团开展宣传活动等;
5.线上学习;
6.其他学习方式。
(四)活动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学习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于2024年1月25日前,将此次宣传活动的文字总结(包括活动图片等)在微信群内通过小程序报送(校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在微信群内发送“群接龙”小程序,请及时关注群消息)。
2.此次宣传活动的总结统一命名为“XXX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活动总结”。
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