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将开展2023年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有突出表现的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的在岗教职工。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我校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我校管理人员。
2020年以来已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其他相应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校级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评选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优秀教师以教学单位进行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师风建设标兵以工会基层分会为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经过民主程序进行推荐,对确定推荐的优秀人选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
(二)各单位确定推荐的优秀人选,推荐校级优秀人选须填写《黄淮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黄淮学院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和《黄淮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推荐师德师风建设标兵需填写《黄淮学院2022-2023年度师德师风建设标兵推荐表》。
(三)组织评审。学校人事处、工会及相关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研究确定。学校对评审结果进行研究,确定推荐表彰人选。
(五)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名额分配
(一)各教学单位限推荐校级优秀教师1名,工会各基层分会限推荐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推荐条件参照《黄淮学院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二)工会各基层分会限推荐师德师风建设标兵1名,推荐条件如下:
1.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以核心价值观指导个人师德实践。
2.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事迹突出、感人。
3. 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得到群众充分认可,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4. 在广大教师、学生、家长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强的示范性。把学生德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良好思想品德,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准和人格魅力。从事思政课教学的教师优先推荐。
5. 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3年优秀。
(三)各推荐人选之间请勿重复,学校根据文件的评选条件和优秀名额,从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评选。
四、材料报送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8:00-12:00期间将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师风建设标兵相关材料报送综合楼219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报送材料包括:
(一)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评选资格审查情况、各单位评选组织情况、评选工作程序、评选结果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等)。
(二)《黄淮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1份、《黄淮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1份(申报校级优秀人选)。
(三)《黄淮学院2022-2023年度师德师风建设标兵推荐表》一式2份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份。
(四)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规定的年度考核表等证明性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获奖证书装订顺序与申报表填写顺序一致)一套装订。
上述材料中,第二项和第三项须报电子文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箱ghwtb777@huanghuai.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396-2853516 0396-2199056
附件:先进个人相关附件.zip
人事处 工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