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24-2026年财政规划及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23〕4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2026年财政规划及2024年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学校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讲求绩效、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目标要求
(一)加强综合预算管理
1.完善预算编制管理
持续推进零基预算编制,按照零基预算管理要求,以零为基点,注重预算编制的导向作用,充分考虑单位预算规划的科学性、准确性。年初支出预算要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可执行事项,凡未按要求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及随意细化导致无法执行的资金,原则上不予安排。各单位要立足当前重点工作目标、重大项目建设,与实际情况充分衔接融合,不断改进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质量。
2.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
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规范财政财务预算管理各流程、管理要素和控制规则,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用系统化思维全流程整合预算管理各环节业务规范,通过规则嵌入系统强化制度执行力,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3.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强化财政政策绩效管理,持续完善全过程绩效管控机制,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预算监控结果应用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严格落实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报送、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的要求。申报专项支出项目均要填制《绩效目标申报表》,合理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对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特别是纳入财政绩效管理范围的项目,将进行重点审核和评价论证,建立健全预算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加强项目库建设与管理
各部门要围绕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各单位进行储备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全面做实项目库。完善“部门、学校、财政”三级项目库管理机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部门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充分的立项依据、具体的支出内容、详细的支出计划、合理的绩效目标、成熟的实施方案,不具备条件之一的不得进入学校和财政项目库,确保预算一经下达即可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8月底之前)
1.编制财政规划编报说明。(财务处)
2.基本支出编制依据,包括2023年8月份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表、机构人员编制变化批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批文、文明单位依据文件等。(人事处)
3.组织申报河南省财政教育项目,各归口单位可参照《河南省财政教育项目库项目申报参照表》(附表25),结合实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项目论证、编制资金预算、制定绩效目标,按要求在《黄淮学院项目全周期管理平台》完成2024年项目任务填报。(党委组织部、科研处、后勤服务中心、图书馆、教务处、园林绿化开发研究中心、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就业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等)
黄淮学院项目全周期管理平台网址:
https://xjxmk.hnczxmk.com/school-xmk-login/login/hhxy
4.各归口单位根据收入影响因素,结合经济形势,统筹考虑,编制2024-2026年收入预算,详见附表26。
(二)第二阶段(11月中旬前)
各归口单位按照要求及任务分工完善单位预算明细数据资料。
1.基础资料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如实填写本单位的基础信息,单位负责人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专项经费
(1)各专项经费的归口单位要根据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实际需要,充分考虑我校财力水平,合理安排2024年各项工作,科学编制各项支出预算。
(2)经费归口单位按照2023年度学校所设置的专项经费项目编制支出预算,同时提供相关项目的详细材料。
(3)专项经费预算由归口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送。
3.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要求,对无预算的采购计划不予通过。凡是预算支出形成资产的,均应编制资产配置相关预算。学校2024年政府采购计划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编制,各经费归口部门根据预算项目及有关单位的采购需求,将详细政府采购计划及资产配置预算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由学校根据年度财力水平统筹编制。
4.新增专项
有关业务部门需新增专项经费,必须根据上级或学校文件的具体规定进行申报(附相关文件),否则学校不予安排。
四、明确责任
(一)任务分解
1.《人员机构信息表》(附表1):各单位填报。
2.《专业信息表》(附表2)和《学生信息表》(附表3):学院填报。
3.《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附表4):归口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填报。
4.《黄淮学院2024年新增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附表5):申报新增专项经费的单位填报。
5.《黄淮学院项目申报表》(附表6)、《项目可行性报告表》(附表7)、《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附表8)、《政府采购预算表》(附表9)、《项目绩效申报表》(附表10)、《黄淮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附表11):科研处、后勤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教务处、信息化办公室、基建处、工程技术中心、园林绿化开发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申报、论证并填报。其中,《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由各相关部门汇总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6.《黄淮学院机构设置及干部基本信息表》(附表12):党委组织部填报。
7.《黄淮学院教职工基本信息表》(附表1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填报。
8.《黄淮学院2023-2024学年专业设置情况表》(附表14):教务处填报。
9.《黄淮学院各学院学生基本信息表》(附表15):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和教务处填报。
10.《黄淮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表》(附表16):招生办公室填报。
11.《黄淮学院2024年成教生学费收入预测表》(附表17):继续教育学院填报。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表》(附表18):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填报。
13.《公务接待费计划表》(附表19):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填报。
14.《会议费计划表》(附表20):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填报。
15.《因公出国(境)费计划表》(附表21):国际交流合作处填报。
16.《培训费计划表》(附表22):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党委组织部填报。
17.《国有资产存量情况》(附表23):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填报。
18.《学校基础信息表》(附表24):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填报。
(二)填写说明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表》(附表18)、《因公出国(境)费计划表》(附表21)、《公务接待费计划表》(附表19)和《会议费计划表》(附表20):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要求,“三公经费”支出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支出控制数。
2.《会议费计划表》(附表20)、《培训费计划表》(附表22):分别根据《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填报。
3.《政府采购预算表》(附表9):按照《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0年版)》(豫财购〔2020〕4号)要求填报。
4.《项目申报表》(附表6)、《项目可行性报告表》(附表7)和《黄淮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附表11):填写纳入2024年预算的项目,此类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已具备开工和实施条件,能达到专项资金细化要求,预算年度内可支付完毕。
5.《项目绩效申报表》(附表10):申报2024年专项项目均须填报。
五、报送要求
(一)第一阶段预算资料,各单位于8月20日前报送。
(二)第二阶段预算资料,各单位于9月底前报送。
各单位预算资料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会签,专项经费还须报分管(联系)校领导签批,纸质资料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综合楼124室),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到财务处邮箱:hhxy_cwc@huanghuai.edu.cn。预算科联系电话:2853715,QQ群:279696118,相关附表请从QQ群下载。
特此通知。
附表:1.人员机构信息表
2.专业信息表
3.学生信息表
4.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
5.黄淮学院2024年新增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
6.黄淮学院项目申报表
7.项目可行性报告表
8.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黄淮学院项目绩效申报表
11.黄淮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
12.黄淮学院机构设置及干部基本信息表
13.黄淮学院教职工基本信息表
14.黄淮学院2023-2024学年专业设置情况表
15.黄淮学院各学院学生基本信息表
16.黄淮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表
17.黄淮学院2024年成教生学费收入预测表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表
19.公务接待费计划表
20.会议费计划表
21.因公出国(境)费计划表
22.培训费计划表
23.国有资产存量情况
24.学校基础信息表
25.河南省财政教育项目库项目申报参照表
26.黄淮学院2024-2026年收入预算编制及分工表
黄淮学院财务处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