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现就2023年暑期及秋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秋季开学时间安排
1.学生7月14日(星期五)至9月1日(星期五)放假。
2.在校生9月2日(星期六)、9月3日(星期日)报到注册,9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2023级新生(含2023级专升本学生)9月9日(星期六)、9月10日(星期日)报到注册。
二、教职工轮休及暑期工作安排
1.教职工7月21日(星期五)至8月10 日(星期四)轮休。
2.8月11日(星期五)至8月31日(星期四)各单位集中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学校评建办另行通知)。
3.9月1日(星期五)全员正式上班。
三、相关工作要求
1.持续推进主题教育。各单位按照学校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安排,利用暑期时间持续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2.扎实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评建办要求,认真开展自评自建工作,确保高质量稳步推进。
3.全力做好安全服务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师生人身、消防、交通、防汛等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同时认真做好留校师生的后勤保障和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暑期师生学习、生活、科研等工作井然有序。
4.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学校实行24小时总值班制,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总值班地点:综合楼213室,总值班室电话:2866299,安全保卫电话:2853110,后勤服务电话:2853587。各单位要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带班值班,并于7月21日17:00前将本单位暑假值班表纸质版(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值班日期为7月21日至8月31日,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报党政办公室525室。
5.强化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暑期如遇重要紧急或特重大突发事件,要尽快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并在3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1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6.严肃督查检查问责制度。学校将不定期对暑期值班值守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追责。
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