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3〕221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质,基地定位布局科学合理,开发有适合不同学段的特色主题课程,教育教学设施配套齐全,配备劳动教育课程教师或讲解员、专职教辅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有针对学生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消防、应急等设施设备齐全,整体通过消防验收。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对象
在河南省域内,由政府、学校或社会力量举办,可承接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基地、场所等。
三、申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劳动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宜工则工,宜农则农,积极推动劳动教育基地的创建遴选工作。
(二)坚持质量标准。各教学单位要严把准入门槛和质量关,切实做好基地申报、推荐各环节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宁缺毋滥,为学生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劳动教育宣传,规范安全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总结劳动教育基地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
四、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需对照《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量化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自评并填写评分表,总分100分,自评85分以上方可申报。请申报单位于9月10日前将申报书及反映申报基地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评分表、汇总表,纸质盖章版报送至教务处建设科(203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鲁老师 闫老师
电 话:0396-2853092
附件5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