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对象
(一)推荐名额:2023年度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各二级单位根据条件,择优推荐,限推1名。
(二)推荐对象:主要为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业绩条件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5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同时报word版。
(二)《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纸质1份,同时报word版。
(三)佐证材料 1 套,按照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 PDF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材料复印件;
2.《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中所填写的业绩(2018年以后);
(四)每位申报人的材料装订后用档案袋(档案袋正面注明“2023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推荐单位、申报人姓名)装好由本人交到人事处。
四、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院系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9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专家评议后,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联系人:刘会丽 联系电话:0396-2853066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docx
人事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