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黄淮学院“天中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院字〔2019〕210号)精神,现将“天中学者奖励计划”资助对象中期考核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一批“天中学者奖励计划”资助对象中期考核(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程序
(一)材料报送。“天中学者”资助对象对照聘任协议,认真总结中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撰写《黄淮学院“天中学者”中期工作总结报告》和《黄淮学院“天中学者”资助对象资助期内业绩情况一览表》,并提供聘任以来的业绩成果。成果支撑材料要按照目录排序,并标注页码,其中,论文需提供期刊的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及检索报告(含分区);项目需提供立项证书(通知)及经费到账证明;奖励等需提供相关证书;教学质量考评需提供学校下发文件。
(二)二级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资助对象的业绩材料认真审核后签字盖章。
(三)学校考核。学校组织专家对资助对象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三、相关要求
个人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会丽 联系电话:0396-2853066
人事处
2023年4月11日
2.黄淮学院“天中学者”资助对象资助期内业绩情况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