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精神,确保我校实验教学工作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2〕16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大检查”专项攻坚工作,消除各类实验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强化各单位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摸清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各类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大局稳定。
二、 组织领导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黄淮学院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黄淮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刘彦明
副组长:王冰、王东云、兰军瑞、张艺迪、宋建新
成员:陈兆金、朱鸿飞、孟宪伟、陈怀勇、陈磊、张飞、各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陈兆金任办公室主任。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 工作内容和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采用全面排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的方式对全校所有教学单位的实验安全管理体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进行检查。
(一)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建设与运行。教务处牵头,以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实验安全操作规范运行情况、教学实验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全面落实学校各项实验安全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安全教育、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的完善及执行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 实验场所环境安全。①保卫处牵头,落实各教学实验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配备及检测维修情况,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演练情况。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②后勤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主要对实验室、实训室等实验教学场所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应急预案能实施、可实施。对环境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明确督改责任人,并列出整改时限和措施,巩固治理成果。
(三)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文化建设。教务处牵头,各学院配合,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学习的专业性和针对性,要求师生人人“懂安全、讲安全、学安全、要安全”;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安全教育和培养要有计划、有记录、可持续。
(四) 危险化学品及实验危废的管理。教务处牵头,各学院配合,重点检查危化品综合治理情况;实验室危险爆炸品(如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规范安全管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情况要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危险源的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等物防、技防设施设置的维护及运行情况。
(五) 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教务处牵头,相关教学单位配合,检查塔吊、锅炉、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等。
四、 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按上级要求,安全检查工作紧紧围绕教学单位自查自改、牵头部门监督、安全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等四项重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学院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4月17日)。主要工作任务:各教学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组织对各类科研和教学实验室进行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附件2),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并将签字盖章后的《黄淮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于4月18日前报送牵头单位和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pdf电子版文档)。
(二)学校集中检查整改阶段(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4日)。主要工作任务: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采用查阅资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并对检查不合格的学院和实验室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检查回头阶段(2022年4月25日至4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 学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加强对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检查已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是否按“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全面推动实验室安全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措施,健全实验室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辩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建立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建立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检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人员严格追责。
(三)严格安全责任追究。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健全安全标准,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快建立我校实验室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体系。
附件1.docx《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附件2.docx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附件3.docx《黄淮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附件4.docx实验室安全检查要点(部分)
教务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