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新提任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政治、业务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下旬起对2020年新提任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度新提任的中层领导人员。
二、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和不足,着重考核干部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职尽责情况以及群众公认程度。
三、考核程序
(一)撰写述职报告。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试用期干部就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不足、今后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述职报告(2000字以内,标题为“XXX同志试用期述职报告”)。填写《黄淮学院试用期干部考核表》。(附件1),述职报告和考核表电子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发送党委组织部邮箱:hhxydwzzb@huanghuai.edu.cn。
(二)组织考核。学校将成立考核组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1.书面述职。被考核对象对试用期工作情况进行书面述职,述职报告需提前一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考核组到被考核对象基层党组织进行民主测评,根据考核对象与所在单位教职工相关联情况确定个别谈话人员,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考核对象试用期表现情况。
3.征求意见。征求纪检(监察)、宣传、教务、人事、计生、保卫等部门意见,个人提供征信情况证明;涉及非中共党员的,听取党委统战部意见。
4.提出初步意见。考核组综合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情况,形成考核报告,提出考核结果的初步建议。
5.确定考核结果。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经校党委讨论决定考核合格者,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任职时间算起;经考核不合格的,按《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处理。考核结果和意见,要填入《黄淮学院试用期干部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附件1.doc
中共黄淮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