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31日开展2020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自评及提交材料时间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6日
二、考评单位评分时间
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1日
三、综合考评时间
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7日
四、考评委汇总上报时间
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19日
考评办在纪委监察办监督下,对各考评组提交的评定结果进行汇总,报考评委审议。
五、考评结果公示
2021年1月下旬
附件:1.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2.各单位评分清单
(请信息员前往信息门户下载附件)
考评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