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鼓励科研人员将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将科研成果中的新观点、新技术、新方法及时融入到教学之中,经学校同意,拟于2020年5月-12月,开展利用科研成果面向学生举办学术讲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主讲人要求
凡2017年以来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主持人要以课题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为主题,面向学生做专题性学术讲座。国家级课题主持人要向全校学生做一场学术报告或开展系列性学术讲座;省部级课题主持人要在本学院向学生至少做一场学术报告。各职能部门科研人员开展讲座,请到专业归口学院进行。
2.讲座要求
(1)讲座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反映科学研究的前沿领域,突出科研工作特色和独创的学术见解,向学生提供最新的学科知识和信息。
(2)讲座对象:以学术讲座报告人的学院学生为主,面向全校学生;每场报告受众不少于60人。
(3)讲座时间:每场学术讲座时间80-120分钟。
(4)讲座安排:校级讲座由科研处、宣传部统一安排,利用“黄淮大讲堂”进行;其他讲座由各学院安排。
(5)讲座宣传:每场学术讲座前,应在校园内张贴宣传海报,并在学校、学院网页上登出讲座题目、主讲人、讲座时间等相关信息。
3.讲座材料
(1)2020年5月10日前之前,讲座人依据本人的研究成果,填写《黄淮学院利用科研成果面向学生举办学术讲座申请表》(附件1),制作学术讲座报告(word版和PPT),报送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将相关材料统一发送至送科研处成果转化管理科信箱keyan@huanghuai.edu.cn,邮件名称为学院名称+学术讲座名称,文件夹包含附件2和主讲人材料。主讲人材料包含《黄淮学院利用科研成果面向学生举办学术讲座申请表》,学术讲座报告word版,讲座PPT),学术讲座报告经科研处、宣传部审查后,具体安排讲座日期。
(2)每场学术讲座结束后,要组织学生对报告效果进行评价。各学院要提交讲座照片或音像资料等,上传至科研处成果转化管理科。
(3)科研处、宣传部、各学院要将讲座有关资料及时存档。
4.其他
(1)凡不按要求举办讲座,未结项的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不办理结项手续,已结项的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对主持人进行通报。
(2)鼓励市厅级课题负责人利用科研成果举办学术讲座。
科研处联系人:李冬 朱津津
联系电话:2853548
科研处 宣传部 2020年4月21日
附件:通知.rar
1.黄淮学院利用科研成果面向学生举办学术讲座申请表(个人填写)
2.黄淮学院XX学院2017-2020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统计表(单位填写)
3.黄淮学院利用科研成果面向学生举办学术讲座信息汇总表(单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