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机关党委:
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部署,切实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年度工作安排,拟对各单位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考核内容为各党总支(机关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情况,涉及五个方面: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情况;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4、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情况;
5、校党委和校纪委的决议、决定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的自查由各二级党组织牵头,机关各部门的自查由部门牵头,机关党委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并撰写自查报告。校纪委将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认真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于2017年7月30日前报学校纪委、监察处办公室(406房间)。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自查和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排查、总结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单位的廉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育、管理、监督等各项工作。
中共黄淮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