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市纪委《关于加强2017年“清明、五一”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认真查找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多种形式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如有违犯者,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举报电话:0396285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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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加强2017年“清明、五一”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纪委、监察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