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河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3-09-13 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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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了保证2014年度河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现将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限额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科技厅项目将进行分类指导,常规项目要大幅度压缩。科技主管部门分配给我校的申报限额:工业攻关1项、农业攻关1项、社发攻关2项、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2项、软科学研究3项;在满足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限项。
科研处接收各院系的申报限额:每个院系限申报1项,类别不限;省级重点学科或学校重点发展的四大专业集群所属院系可再申报1项,不重复累加;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单独申报1项。
所有人员均按专业归口通过院系申报,承担有省科技厅项目尚未鉴定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2、科技攻关类项目需对照“项目指南”申请项目,并在申请书封面右上角注明所属领域和方向。
3、主持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项目。
4、9月20上午11点之前向科研处递交项目申请书和经费预算申请书各一份。9月21召开“校内项目推荐评审会”,确定上报项目名单。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需在9月22上午11点之前向科研处递交项目申请书和经费预算申请书各五份(含电子版),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9月22下午办理校内签字盖章手续,9月23日报送到科技主管部门。
科研处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