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持续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6月14日,黄淮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六次集体学习,专题研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党委书记刘先省主持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集体学习。
会上,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曹忠义领学对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及处分条款。党委委员、副校长李恩中、姚汝贤分别结合学思悟践交流学习思考和心得体会。
就进一步做好学习内容的贯彻落实,刘先省在总结讲话中提出三点意见和要求。
一是准确把握工作纪律的本质要求,自觉做履职尽责勇挑重担的实干家。全校党员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领悟工作纪律所蕴含的实干精神,强化执政执行力,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四次党代会明确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和“1128”工作思路,在推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重点工作任务上实干笃行,不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开辟新赛道、塑造新优势。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克服消极回避、推卸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是深刻认识生活纪律的基础性地位,带头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示范者。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直接关系到党的作风建设和公众形象。全校党员干部肩负着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理应成为重品修德、为师立范的表率,要深刻领会严守生活纪律的重要性,全面理解其基本要求,不仅要讲政德、明大德,更要守公德、严私德,坚持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微杜渐,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当好传承优良传统、公序良俗的践行者,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示范者和引导者。
三是对照党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中的“负面清单”,主动做知行合一的笃行者。全校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条例》规定中哪些是“带电高压线”不能碰、碰不得,要自觉以发生在高校、出现在身边的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典型案例为教训,反思此类事件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影响,排查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风险点,做到遵规守纪铭记于心、警钟长鸣知之而戒、修身立德践之于行。要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主动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撰稿/摄影:王振杨 初审:牛静 终审:朱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