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人间四月天 不负春光与时行
黄淮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创新教学实践打造园林专业“第二课堂”
理论为基,实践为本,为拓宽课堂教学到社会应用的有效途径,满足现代园林专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需求,黄淮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教学实践,努力打造园林专业“第二课堂”,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贡献智慧和力量。
考究风景园林 感知江南古韵
为巩固和增强学生对专业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4月8日至14日,黄淮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23级园林专业学生赴苏州、杭州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综合考察,党委副书记荆书芳、园林系教师宋丽、郑文娜参加了考察并全程讲解和指导。
在苏州,学生们参观了拙政园、留园、苏州博物馆,通过带队教师的讲解,让学生亲身理解苏州古典园林的造园艺术、空间布局、植物配置、建筑特点及造景手法,深刻感受中国古典园林的魅力。在杭州,学生们在专业老师的带领下欣赏了孤山、西泠印社、平湖秋月、断桥、白堤,边欣赏边思考自然山水与人文风貌的有机结合,学习体会不同绿地及景观场地设计特点以及不同类型空间处理手法。在杭州植物园,学生熟悉了江南主要园林植物种类,学习了植物在园林中的应用。考察期间,一幅幅生动的景观速写,一种种详实的植物认知,在学生们的记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全体学生还以快闪的形式在西湖畔唱响了奋斗与梦想,展现了黄淮学子良好的形象与风貌。
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此次南方综合考察不仅让学生们深入地了解了南方园林的风格特点和造园艺术,更在实践中锤炼了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为进一步强化园林专业学习打下了坚实基础。
开展资源调查 加强自然保护
为增强学生对湿地资源的保护意识,激发学生对大自然的热爱,4月19日,2022级园林专业学生在园林系各位老师的带领下走进汝南宿鸭湖湿地自然保护中心、泌阳板桥林场自然保护地开展资源调查和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自然保护地相关负责人为师生介绍了保护区的基本概况、现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保护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并对开展资源调查和科普宣传教育的意义进行了详细解读,深入浅出的为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课。焦江洪老师为同学们讲解了资源调查的方法和程序,并对数据纪录做了要求。在工作人员和老师的指导下,学生们认真采集植物标本、仔细辨别类别,做好统计和记录。一望无际的浅滩、绿意葱葱的植物,成全结队的野鸭,呈现一片生机盎然的生态景观。师生们置身如画的风景,享受自然的灵动,人与自然和谐的魅力尽收眼底。
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也让学生们深刻地了解了自然保护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今后的学习和实践中用实际行动为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青春和力量。
认知市场需求 更新就业观念
为促进学生实践认知,明确职业规划方向,4月21日,黄淮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行业专家班主任、河南舞阳县林业事务服务中心总工程师赵鹏华与21级园林专业学生进行了面对面座谈交流。
赵鹏华结合自身经历围绕园林行业发展,市场需求等方面进行了讲解,针对同学们的未来就业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他指出社会需要复合型人才,鼓励同学们培养个人兴趣,发挥个人特长,增长个人才干,主动思考适合自己的职业道路。自由交流环节,申豪同学围绕“园林专业是否适合继续考研”提出了相关问题,赵鹏华从性格特点、职业规划、专业学习、实习实训等方面进行了解答,并提醒同学们要深刻认知现在园林行业的市场需求,更新就业观念,多角度多渠道全面提升自我素养。
目前,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已为园林专业所有班级配备了行业企业班主任,形成了学校班主任和企业行业班主任的联动机制,企业行业专家定期走进班级开展座谈交流为学生答疑解惑,实现了课堂—企业—社会的全过程培养路径,为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走进行业盛会 提升专业技能
4月26日,由河南省花卉协会和河南省风景园林学会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原泛美新品种展示会暨河南省第一届家庭园艺节在郑州开幕。为提升园林专业教师的实践技能,完善园林专业劳动实践基地——温室大棚的设施和功能,4月28日,黄淮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赴会参观学习,学院党委副书记荆书芳、副院长李大红、园林系相关教师参加了活动。
在河南仟卉兰业科技有限公司,教师们考察了蝴蝶兰种植基地,参观了从世界各地收集的珍贵蝴蝶兰种质资源。公司负责人围绕蝴蝶兰的品种培育、种苗扩繁、高效栽培技术、线上线下销售、智能温室的设计等方面做了详细的介绍。焦江洪老师结合我校温室大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未来温室大棚的设施完善和功能提升与负责人做了交流。在郑州贝利得花卉公司,教师们实地考察了观赏区、生产区、播种区等花卉基地,认真了解参展的新品种花卉和植物,并学习了生态微环境的改造和设计。
观摩考察拓宽思路,助力园林实践发展,通过此次实地观摩学习,有效地提高了教师们的眼界,拓宽了园林专业的发展思路。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总结本次学习成果,坚持学用结合,将本次的学习成果真正地运用实际的实践教学工作中。
(撰稿:胡华伟 初审:荆书芳 终审:禹明甫)